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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一章 后妃概述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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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传第一·第一章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贵嫔,魏文帝所制。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贵人,汉光武所制。淑妃,魏明帝所制。淑媛,魏文帝所制。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修容,魏文帝所制。修仪,魏明帝所制。婕妤、容华,前汉旧号。充华,晋武帝所制。美人,汉光武所制。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进贵嫔,位比丞相;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昭仪,汉元帝所制。昭容,世祖所制。昭华,魏明帝所制。中才人,晋武帝所制。充衣,前汉旧制。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紫极中监尹,铨六宫。光兴中监尹,铨六宫。宣融户主,铨六宫。紫极房帅,置一人。光兴房帅,置一人。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中台侍御尹,铨六宫。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采艺房主,铨六宫。南房主,铨六宫。中藏女典,铨六宫。典坊,铨六宫。乐正,铨六宫。内保,铨人士。学林祭酒,铨人士。昭阳房帅,置一人。徽音房帅,置一人。宣融房帅,置一人。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中傅,置一人(铨人士)。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有限外)。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有限外)。中台侍御奏案女史,置一人(铨人士)。赞乐女史,置一人(铨人士)。中训女史,置一人(铨人士)。女祝史,置一人。紫极中监典,置一人。光兴中监典,置一人。典乐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紫极房廉帅祭酒,置一人。光兴房廉帅祭酒,置一人。宣融房廉帅祭酒,置一人。官品第四。

      后宫通关参事,置一人。景德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采艺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南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内房参事,置一人(铨人士)。校学女史,置一人(铨人士)。后宫中房帅,置二人。后宫源典帅,置二人。后宫谷帛帅,置二人。中台帅,置一人。中台侍御起居帅,置二人。中台侍御诏诰帅,置二人。斯男房帅,置一人。宣豫房帅,置一人。景德房帅,置一人。采艺房帅,置一人。中藏帅,置一人。内坊帅,置一人。南房帅,置一人。外华房帅,置一人。招庆房帅,置一人。紫极诸房廉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紫极中监省帅,置一人。紫极殿帅,置六人。光兴殿帅,置四人。徽音监帅,置一人。徽章监帅,置一人。宣融便殿中监典,置一人。清商帅,置人无定数。总章帅,置人无定数。左西章帅,置人无定数。右西章帅,置人无定数。中厨师,置一人。官品第五。

      中台侍御执卫,置人无定数。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二人。中台侍御监司帅,置二人。宣融便殿帅,置一人。永巷帅,置一人。后宫都掌内史,置二人。后宫殿中内史,置一人。后宫源典内史,置一人。后宫谷帛内史,置二人。后宫监临内史,置二人。中台侍御执法内史,置一人。中台侍御典内史,置二人。中台侍御节度内史,置二人。中台侍御应内史,置六人。紫极房内史,置一人。光兴房内史,置一人。助教,置一人。彩制帅,置人无定数。装饰帅,置人无定数。绣帅,置人无定数。织帅,置人无定数。学林馆帅,置一人。宫闺帅,置一人。教堂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监解帅,置人无定数。累室帅,置人无定数。行病帅,置人无定数。官品第六。

      合堂帅,置二人。御清帅,置一人。监夜帅,置一人。诸房禁防,置人无定数。三厢禁防,置三人。诸房厨帅,各置一人。中厨廉,置三人。应闺,置六人。诸应阁,置人无定数。宫闺史,置一人。官品第七。

      诸房中掾,各置一人。中藏掾,各置二人。比五品敕吏。

      紫极供殿直伥。光兴供殿直伥。总章伎伥。侍御扶持。主衣。准二卫五品,敕吏比六品。

      供殿左右。(紫极置二十人。光兴置十人。)

      左右守藏,置四人。

      典乐人。比诸房禁防。

      作伥。比王官。

      供殿给使。(紫极置二十人。光兴置十人)。

      典殿,置人无定数。比官人。

      紫极三厢给事,置十人。

      全堂给使,置五人。

      宫闺给使,置六人。比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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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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