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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梁冀第十二章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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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统列传·梁冀第十二章
      元嘉元年,帝以冀有援立之功,欲崇殊典,乃大会公卿,共议其礼。于是有司奏冀入朝不趋,敛履上殿,谒赞不名,礼仪比萧何;悉以定陶、成阳余户增封为四县,比邓禹;赏赐金钱、奴婢、采帛、车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元勋。每朝会,与三公绝席。十日一人,平尚书事。宣布天下,为万世法。冀犹以所奏礼薄,意不悦。专擅威柄,凶恣日积,机事大小,莫不咨决之。宫卫近侍,并所亲树。禁省起居,纤微必知。百官迁召,皆先到冀门笺檄谢恩,然后敢诣尚书。下邳人吴树为宛令,之官辞冀,冀宾客布在县界,以情托树。树对曰:“小人奸蠹,比屋可诛。明将军以椒房之重,处上将之位,宜崇贤善,以补朝阙。宛为大都,土之渊薮,自侍坐以来,未闻称一长者,而多托非人,诚非敢闻!”冀嘿然不悦。树到县,遂诛杀冀客为人害者数十人,由是深怨之。树后为荆州刺史,临去辞冀,冀为设酒,因鸩之,树出,死车上。又辽东太守侯猛,初拜不谒,冀托以它事,乃腰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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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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