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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九章 先王命之曰 司马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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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毅列传·第九章
      先王命之曰:“我有积怨深怒於齐,不量轻弱,而欲以齐为事。”臣曰:“夫齐,霸国之馀业而最胜之遗事也。练於兵甲,习於战攻。王若欲伐之,必与天下图之。与天下图之,莫若结於赵。且又淮北、宋地,楚魏之所欲也,赵若许而约四国攻之,齐可大破也。”先王以为然,具符节南使臣於赵。顾反命,起兵击齐。以天之道,先王之灵,河北之地随先王而举之济上。济上之军受命击齐,大败齐人。轻卒锐兵,长驱至国。齐王遁而走莒,仅以身免;珠玉财宝车甲珍器尽收入于燕。齐器设於宁台,大吕陈於元英,故鼎反乎室,蓟丘之植植於汶篁,自五伯已来,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为慊於志,故裂地而封之,使得比小国诸侯。臣窃不自知,自以为奉命承教,可幸无罪,是以受命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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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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