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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臧洪第六章 陈寿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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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书·吕布张邈臧洪传·臧洪第六章
      仆小人也,本因行役,寇窃大州,恩深分厚,宁乐今日自还接刃!每登城勒兵,望主人之旗鼓,感故友之周旋,抚弦搦矢,不觉流涕之覆面也。何者?自以辅佐主人,无以为悔。主人相接,过绝等伦。当受任之初,自谓究竟大事,共尊王室。岂悟天子不悦,本州见侵,郡将遘牖里之厄。陈留克创兵之谋,谋计栖迟,丧忠孝之名,杖策携背,亏交友之分。揆此二者,与其不得已,丧忠孝之名与亏交友之道,轻重殊涂,亲疏异画,故便收泪告绝。若使主人少垂故人,住者侧席,去者克己,不汲汲于离友,信刑戮以自辅,则仆抗季札之志,不为今日之战矣。何以效之?昔张景明亲登坛喢血,奉辞奔走,卒使韩牧让印,主人得地;然后但以拜章朝主,赐爵获传之故,旋时之间,不蒙观过之贷,而受夷灭之祸。吕奉先讨卓来奔,请兵不获,告去何罪?复见斫刺,滨于死亡。刘子琪奉使逾时,辞不获命,畏威怀亲,以诈求归,可谓有志忠孝,无损霸道者也;然辄僵毙麾下,不蒙亏除。仆虽不敏,又素不能原始见终,睹微知著,窃度主人之心,岂谓三子宜死,罚当刑中哉?实且欲一统山东,增兵讨雠,惧战士狐疑,无以沮劝,故抑废王命以崇承制,慕义者蒙荣,待放者被戮,此乃主人之利,非游士之原也。故仆鉴戒前人,困穷死战。仆虽下愚,亦尝闻君子之言矣,此实非吾心也,乃主人招焉。凡吾所以背弃国民,用命此城者,正以君子之违,不適敌国故也。是以获罪主人,见攻逾时,而足下更引此义以为吾规,无乃辞同趋异,非君子所为休戚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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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

陈寿(233-297),字承祚,西晋史学家,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人。他小时候好学,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曾任卫将军主簿、东观秘书郎、观阁令史、散骑黄门侍郎等职。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长平太守、治书待御史等职。280年,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并《三国志》。历经10年艰辛,陈寿完成了流传千古的历史巨著《三国志》。《三国志》是一部纪传体三国史,书中有440名三国历史人物的传记,全书共65卷,36.7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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