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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匡张孔马传·孔光第五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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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张孔马传·孔光第五章
      光久典尚书,练法令,号称详平。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虒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弃去,或更嫁。用长事发,丞相方进,大司空武议,以为:“令,犯法者各以法时律令论之,明有所讫也,长犯大逆时,虒始等见为长妻,已有当坐之罪,与身犯法无异。后乃弃去,于法无以解。请论。”光议以为:“大逆无道,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欲惩后犯法者也。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离。长未自知当坐大逆之法,而弃去虒始等,或更嫁,义已绝,而欲以为长妻论杀之,名不正,不当坐。”有诏“光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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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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