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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蒯伍江息夫传·伍被第七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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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蒯伍江息夫传·伍被第七章
      后王复召问被:“苟如公言,不可以缴幸邪?”被曰:“必不得已,被有愚计。”王曰:“奈何?”被曰:“当今诸侯无异心,百姓无怨气。朔方之郡土地广美,民徙者不足以实其地。可为丞相、御史请书,徙郡国豪桀及耐罪以上,以赦令除,家产五十万以上者,皆徙其家属朔方之郡,益发甲卒,急其会日。又伪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诏狱书,逮诸侯太子及幸臣。如此,则民怨,诸侯惧,即使辩士随而说之,党可以徼幸。”王曰:“此可也。虽然,吾以不至若此,专发而已。”后事发觉,被诣吏自告与淮南王谋反踪迹如此。天子以伍被雅辞多引汉美,欲勿诛。张汤进曰:“被首为王画反计,罪无赦。”遂诛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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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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