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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三章 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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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帝纪·第二十三章
      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南徐、南豫州、扬州之浙江西,并禁酒。大赦天下,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附农,而种粮匮乏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戊午,卫将军临川王义庆薨。辛酉,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兗州刺史。二月庚午,以领军将军赵伯符为豫州刺史。己丑,司徒、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进位太尉,领司徒。庚寅,以右卫将军沈演之为中领军。辛卯,立第七皇子宏为建平王。甲午,以广陵王诞为南兗州刺史。夏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恤饥民。五月壬戌,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谘议参军刘道锡为广州刺史。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潦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其柴米,必使周悉。”秋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浚加中军将军,南豫州刺史武陵王赞加抚军将军。乙巳,诏曰:“比年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兗、豫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种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可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棨,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八月戊辰,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兗州刺史;征北将军、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车骑将军、荆州刺史。南兗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九月甲辰,以大沮渠安周为征西将军、凉州刺史,封河西王。冬十月己卯,以左军将军徐琼为兗州刺史,大将军参军申恬为冀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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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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