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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一章 十九年正月乙巳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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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帝纪·第二十一章
      十九年正月乙巳,诏曰:“夫所因者本,圣哲之远教;本立化成,教学之为贵。故诏以三德,崇以四术,用能纳诸义方,致之轨度。盛王祖世,咸必由之。永初受命,宪章弘远,将陶钧庶品,混一殊风。有诏典司,大启庠序,而频沟屯夷,未及修建。永瞻前猷,思敷鸿烈,今方隅乂宁,戎夏慕响,广训胄子,实维时务。便可式遵成规,阐扬景业。”夏四月甲戌,以久疾愈,始奉初祠,大赦天下。五月庚寅,梁秦二州刺史刘真道、龙骧将军裴方明破氐杨难当,仇池平。闰月,京邑雨水;丁巳,遣使巡行赈恤。六月壬午,以大沮渠无讳为征西大将军,凉州刺史。秋七月,以梁、秦二州刺史刘真道为雍州刺史,龙骧将军裴方明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甲戌晦,日有蚀之。冬十月甲申,芮芮国遣使献方物。己亥,以晋宁太守周万岁为宁州刺史。十二月丙申,诏曰:“胄子始集,学业方兴。自微言泯绝,逝将千祀,感事思人,意有慨然。奉圣之胤,可速议继袭。于先庙地,特为营造,依旧给祠置令,四时飨祀。阙里往经寇乱,黉校残毁,并下鲁郡修复学舍,采召生徒。昔之贤哲及一介之善,犹或卫其丘垄,禁其刍牧,况尼父德表生民,功被百代,而坟茔荒芜,荆棘弗翦。可蠲墓侧数户,以掌洒扫。”鲁郡上民孔景等五户居近孔子墓侧,蠲其课役,供给洒扫,并种松柏六百株。是岁,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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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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