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宋书 > 卷五:《文帝纪》 >
弟子规

第十九章 十七年夏四月戊午朔 沈约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文帝纪·第十九章
      十七年夏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五月癸巳,领军将军刘湛母忧去职。秋七月壬寅,以征虏谘议参军杜骥为青州刺史。壬子,皇后袁氏崩。八月,徐、兗、青、冀四州大水。己未,遣使检行赈恤。九月壬子,葬元皇后于长宁陵。冬十月戊午,前丹阳尹刘湛有罪,及同党伏诛。大赦天下,文武赐爵一级。以大将军、领司徒、录尚书、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江州刺史,大将军如故。以司空、南兗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为司徒、录尚书事。戊寅,卫将军临川王义庆以本号为南兗州刺史,尚书仆射、护军将军殷景仁为扬州刺史,仆射如故。十一月丙戌,以尚书刘义融为领军将军,秘书监徐湛之为中护军。丁亥,诏曰:“前所给扬、南徐二州百姓田粮种子,兗、两豫、青、徐诸州比年所宽租谷应督入者,悉除半。今半有不收处,都原之。凡诸逋债,优量申减。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山泽之利,犹或禁断;役召之品,遂及稚弱。诸如此比,伤治害民。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如有不便,即依事别言,不得苟趣一时,以乖隐恤之旨。主者明加宣下,称朕意焉。”癸丑,尚书仆射、扬州刺史殷景仁卒。十二月癸亥,以光禄大夫王琳为尚书仆射。戊辰,以南豫州刺史始兴王浚为扬州刺史,湘州刺史武陵王讳为南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为湘州刺史。是岁,武都王、河南王、百济国遣使献方物。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