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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九章 侍御史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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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官志下·第二十九章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秦置侍御史,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旂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世祖大明中,复置。废帝景和元年又省。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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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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