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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乐律第六章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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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历志一·乐律第六章
      三代陵迟,音律失度。汉兴,北平侯张苍始定律历。孝武之世,置协律之官。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受学于小黄令焦延寿。其下生、上生,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徵羽以类从焉。《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一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暖风雨之占于是生焉。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续汉志》具载其律准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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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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