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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三章 泰始二年八月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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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二·第十三章
      泰始二年八月,诏书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日也,便以周年。吾茕茕,常复何时壹得叙人子情邪?思慕烦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太宰司马孚、尚书令裴秀、尚书仆射武陔等奏:“陛下至孝蒸蒸,哀思罔极。衰麻虽除,毁顇过礼,疏食粗服,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余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群下窃用悚息。平议以为宜惟远体,降抑圣情,以慰万国。”诏曰:“孤茕忽尔,日月已周,痛慕摧感,永无逮及。欲奉瞻山陵,以叙哀偾。体气自佳,其又已凉,便当行,不得如所奏也。主者便具行备。”又诏曰:“昔者哀适三十日,便为梓宫所弃,遂离衰绖,感痛岂可胜言!顾汉文不使天下尽哀,亦先帝至谦之志,是以自割,不以副诸君子。有三年之爱,而身礼廓然,当见山陵,何心而无服,其以衰绖行。”孚等重奏:“臣闻上古丧期无数,后世乃有年月之渐。汉文帝随时之义,制为短丧,传之于后。陛下以社稷宗庙之重,万方亿兆之故,既从权制,释降衰麻;群臣庶僚吉服。今者谒陵,以叙哀慕,若加衰绖,近臣期服,当复受制进退无当,不敢奉诏。”诏曰:“亦知不在此麻布耳。然人子情思,为欲令哀丧之物在身,盖近情也。群臣自当案旧制。期服之义,非先帝意也。”孚等又奏:“臣闻圣人制作,必从时宜。故五帝殊乐,三王异礼。此古今所以不同,质文所以迭用也。陛下随时之宜,既降心克己,俯就权制;既除衰麻,而行心丧之礼。今复制服,义无所依。若君服而臣不服,虽先帝厚恩,亦未之敢安也。参量平议,宜如前奏。臣等敢固以请。”诏曰:“患情不能企及耳,衣服何在?诸君勤勤之至,岂苟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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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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