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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四十九章 伏闻节省之制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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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四十九章
      伏闻节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旧员十有九人,今五经合九人。准古计今,犹未中半。九人以外,犹宜增四。愿陛下万机余暇,时垂省览。《周易》一经,有郑玄注,其书根源,诚可深惜,宜为郑《易》博士一人。《仪礼》一经,所谓曲礼,郑玄于《礼》特明,皆有证据,宜置郑《仪礼》博士一人。《春秋公羊》,其书精隐,明于断狱,宜置博士一人。《谷梁》简约隐要,宜存于世,置博士一人。昔周之衰,下陵上替,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纲纪乱矣。孔子惧而作《春秋》,诸侯讳石,惧犯时禁,是以微辞妙旨,义不显明,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罪我者其唯《春秋》。”时左丘明、子夏造膝亲受,无不精究。孔子既没,微言将绝,于是丘明退撰所闻而为之《传》。其书善礼,多膏腴美辞;张本继末,以发明经意,信多奇伟,学者好之。儒者称公羊高亲受子夏,立于汉朝,辞义清俊,断决明审,多可采用,董仲舒之所善也。谷梁赤师徒相传,暂立于汉,时刘向父子,汉之名儒,犹执一家,莫肯相从。其书文清约,诸所发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载,亦足有所订正,是以《三传》并行于先代,通才未能孤废。今去圣久远,斯文将坠,与其过废,宁过而立也。臣以为《三传》虽同一《春秋》,而发端异趣。案如三家异同之说,义则战争之场,辞亦剑戟之锋,于理不可得共。博士宜各置一人,以传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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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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