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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三十三章 祠太社、帝社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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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三十三章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岁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进熟,如郊庙仪。司空、太常、大司农三献也。官有其注。周礼王亲祭,汉以来,有司行事。汉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于国西北戌城地,祠仪比泰社。日月将交会,太史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蚀者,皆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更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罢。”鲁昭公十七年,六月朔,日有蚀之。祝史请所由,叔孙昭子曰:“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伐鼓于社;诸侯用敝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又以赤丝为绳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社,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责之。合朔,官有其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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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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