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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三十章 魏文帝诏曰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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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三十章
      魏文帝诏曰:“汉氏不拜日于东郊,而旦夕常于殿下东面拜日,烦亵似家人之事,非事天郊神之道也。”黄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东门之外。按《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秋分夕月于西,今正月,非其时也。《汉郊祀志》,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此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朔,朝日于东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礼也。《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义也。《尚书大传》,迎日之词曰:“维某年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维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吴时郎陈融奏《东郊颂》,吴时亦行此礼也。晋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旧车驾朝日,寒温未适,可不亲出。”诏曰:“礼仪宜有常;如所奏,与故太尉所撰不同,复为无定制。间者方难未平,故每从所奏。今戎事弭息,唯此为大。”案此诏,帝复为亲朝日也。此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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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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