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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三章 上代聘享之礼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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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二十三章
      上代聘享之礼,虽颇见经传,然首尾不全。《叔孙通传》载通所制汉元会仪,纲纪粗举,施于今,又未周备也。魏国初建,事多兼阙,故黄初三年,始奉璧朝贺。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案何桢《许都赋》曰:“元正大飨,坛彼西南。旗幕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会赋》又曰:“华幄映于飞云,朱幕张于前庭。絙青帷于两阶,象紫极之峥嵘。延百辟于和门,等尊卑而奉璋。”此则大飨悉在城外,不在宫内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贺。殿下设两百华灯,对于二阶之间。端门设庭燎火炬,端门外设五尺、三尺灯。月照星明,虽夜犹昼矣。”如此,则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赋,本不在洛京。何云《许都赋》,时在许昌也。王赋又云“朝四国于东巡”,亦赋许昌正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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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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