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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章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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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二十章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司奏:“按晋江左以来,太子昏,纳征,礼用玉一,虎皮二,未详何所准况。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玉以象德而有温润。栗珪璋既玉之美者,豹皮义兼炳蔚,熊罴亦昏礼吉征,以类取象,亦宜并用,未详何以遗文。晋氏江左,礼物多阙,后代因袭,未遑研考。今法章徽仪,方将大备。宜宪范经籍,稽诸旧典。今皇太子昏,纳征,礼合用珪璋豹皮熊罴皮与不?下礼官详依经记更正。若应用者,为各用一?为应用两?”博士裴昭明议:“案《周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郑玄注云:束帛,以仪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纳征,以虎豹皮各一具。岂谓婚礼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虽文,而征礼所不用。熊罴吉祥,而婚典所不及。珪璋虽美,或为用各异。今帝道弘明,徽则光阐,储皇聘纳,宜准经诰。凡诸僻谬,并合详裁。虽礼代不同,文质或异,而郑为儒宗,既有明说,守文浅见,盖有惟疑。兼太常丞孙诜议以为:‘聘币之典,损益惟义,历代行事,取制士婚。若珪璋之用,实均璧品,采豹之彰,义齐虎文,熊罴表祥,繁衍攸寄。今储后崇聘,礼先训远,皮玉之美,宜尽晖备。《礼》称束帛俪皮,则珪璋数合同璧,熊罴文豹,各应用二。’长兼国子博士虞龢议:‘案《仪》《礼》纳征,直云玄絺束帛杂皮而已。《礼记郊特牲》云虎豹皮与玉璧,非虚作也。则虎豹之皮,居然用两,珪璧宜仍旧各一也。’参诜、龢二议不异,今加珪璋各一,豹熊罴皮各二,以龢议为允。”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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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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