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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六章 康帝建元元年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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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一·第十六章
      康帝建元元年,纳后褚氏。而仪注陛者不设旄头。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依昔成恭皇后入宫御物,而仪注至尊衮冕升殿,旄头不设,求量处。又案昔迎恭皇后,唯作青龙旗,其余皆即御物。今当临轩遣使,而立五牛旂旗,旄头毕罕并出。即用旧制,今阙。”诏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极者,以敬其始,故备其礼也。今云何更阙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后神主入庙,先帝诏后礼宜有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犹复设之邪?既不设五牛旗,则旄头毕罕之器易具也。”又诏曰:“旧制既难准,且于今而备,亦非宜。府库之储,唯当以供军国之费耳。法服仪饰粗令举,其余兼副杂器,停之。”及至穆帝升平元年,将纳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经传及诸故事,以正其礼,深非公羊婚礼不称主人之义。又曰:“王者之于四海,无非臣妾。虽复父兄之亲,师友之贤,皆纯臣也。夫崇三纲之始,以定乾坤之仪,安有天父之尊,而称臣下之命,以纳伉俪;安有臣下之卑,而称天父之名,以行大礼。远寻古礼,无王者此制;近求史籍,无王者此比。于情不安,于义不通。案咸宁二年,纳悼皇后时,弘训太后母临天下,而无命戚属之臣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晋已行之事,咸宁故事,不称父兄师友,则咸康华恆所上合于旧也。臣愚谓今纳后仪制,宜一依咸康故事。”于是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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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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