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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七章 明帝泰始二年正月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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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四·第十七章
      明帝泰始二年正月,孝武昭太后崩。五月甲寅,有司奏:“晋太元中,始正太后尊号,徐邈议庙制,自是以来,著为通典。今昭皇太后于至尊无亲,上特制义服,祔庙之礼,宜下礼官详议。”博士王略、太常丞虞愿议:“正名存义,有国之徽典;臣子一例,史传之明文。今昭皇太后正位母仪,尊号允著,祔庙之礼,宜备彝则。母以子贵,事炳圣文。孝武之祀,既百代不毁,则昭后之祔,无缘有亏。愚谓神主应入章后庙。又宜依晋元皇帝之于愍帝,安帝之于永安后,祭祀之日,不亲执觞爵,使有司行事。”时太宗宣太后已祔章太后庙,长兼仪曹郎虞龢议以为:“《春秋》之义,庶母虽名同崇号,而实异正嫡。是以犹考别宫,而公子主其祀。今昭皇太后既非所生,益无亲奉之理。《周礼》宗伯职云:‘若王不与祭,则摄位。’然则宜使有司行其礼事。又妇人无常秩,各以夫氏为定,夫亡以子为次。昭皇太后即正位在前,宣太后追尊在后,以从序而言,宜跻新祢于上。”参详,龢议为允。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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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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