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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四章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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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三·第二十四章
      宋武帝永初三年九月,司空羡之、尚书令亮等奏曰:“臣闻崇德明祀,百王之令典;宪章天人,自昔之所同。虽因革殊时,质文异世,所以本情笃教,其揆一也。伏惟高祖武皇帝允协灵祗,有命自天,弘日静之勤,立蒸民之极,帝迁明德,光宅八表,太和宣被,玄化遐通。陛下以圣哲嗣徽,道孚万国。祭礼久废,思光鸿烈,飨帝严亲,今实宜之。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至于地祗之配,虽礼无明文,先代旧章,每所因循,魏、晋故典,足为前式。谓武敬皇后宜配北郊。盖述怀以追孝,跻圣敬于无穷,对越两仪,允洽幽显者也。明年孟春,有事于二郊,请宣摄内外,详依旧典。”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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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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