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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十三章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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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志一·第二十三章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义康于东府正会,依旧给伎。总章工冯大列:“相承给诸王伎十四种,其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为:“未详此人数所由。唯杜预注《左传》佾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为非。夫舞者,所以节八音者也。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以八八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预以为一列又减二人,至士止余四人,岂复成乐。按服虔注《传》云:‘天子八八,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其义甚允。今诸王不复舞佾,其总章舞伎,即古之女乐也。殿庭八八,诸王则应六八,理例坦然。又《春秋》,郑伯纳晋悼公女乐二八,晋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若如议者,唯天子八,则郑应纳晋二六,晋应赐绛一六也。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级,莫不以两,未有诸侯既降二列,又列辄减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于两义亦乖,杜氏之谬可见矣。国典事大,宜令详正。”事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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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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