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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一章 晋武泰始五年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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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志一·第十一章
      晋武泰始五年,尚书奏使太仆傅玄、中书监荀勖、黄门侍郎张华各造正旦行礼及王公上寿酒食举乐哥诗。诏又使中书郎成公绥亦作。张华表曰:“按魏上寿食举诗及汉氏所施用,其文句长短不齐,未皆合古。盖以依咏弦节,本有因循,而识乐知音,足以制声,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袭而不变,虽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韶逗曲折,皆系于旧,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荀勖则曰:“魏氏哥诗,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与古诗不类。”以问司律中郎将陈颀,颀曰:“被之金石,未必皆当。”故勖造晋哥,皆为四言,唯王公上寿酒一篇为三言五言,此则华、勖所明异旨也。九年,荀勖遂典知乐事,使郭琼、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勖及傅玄、张华又各造此舞哥诗。勖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骑常侍阮咸讥新律声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勖以其异己,出咸为始平相。晋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龠舞》曰《宣文舞》。咸宁元年,诏定祖宗之号,而庙乐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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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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