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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二章 武帝时,河间献王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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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志一·第二章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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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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