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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六章 毛虫之孽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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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行志二·第六章
      毛虫之孽:

      晋武帝太康六年,南阳送两足虎,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虎失仪,圣主应天,斯异何为。”言非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宝曰:“虎者阴精,而居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太康九年,荆州献两足玃。太康七年十一月丙辰,四角兽见于河间,河间王颙获以献。角,兵象也。董仲舒以四角为四方之象。后河间王数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晋怀帝永嘉五年,偃鼠出延陵,此毛虫之孽也。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后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袁琇,馥亦时灭,是其应也。

      晋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躭见于前,获之。孙盛曰:“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晋自丧乱以后,风教凌夷,秀无策试之才,孝乏四行之宝。躭兴于前,或斯故乎。”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沄言曰:“主入东海第。”识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先送此第。

      晋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礿祠毕,有兔行庙堂上。兔,野物也,而集宗庙之堂,不祥莫甚焉。

      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二月,雍州送六足麞,刺史武陵王表为祥瑞。此毛虫之孽。

      宋顺帝升明元年,象三头度蔡洲,暴稻谷及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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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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