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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贾捐之第十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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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下·贾捐之第十章
      捐之即与兴共为荐显奏,曰:“窃见石显本山东名族,有礼义之家也。持正六年,未尝有过,明习于事,敏而疾见,出公门,入私门。宜赐爵关内侯,引其兄弟以为诸曹。”又共为荐兴奏,曰:“窃见长安令兴,幸得以知名数召见。兴事父母有曾氏之孝,事师有颜、闵之材,荣名闻于四方。明诏举茂材,列侯以为首。为长安令,吏民敬乡,道路皆称能。观其下笔属文,则董仲舒;进谈动辞,则东方生;置之争臣,则汲直;用之介胄,则冠军侯;施之治民,则赵广汉;抱公绝私,则尹翁归。兴兼此六人而有之,守道坚固,执义不回,临大节而不可夺,国之良臣也,可试守京兆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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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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