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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八章 元帝初即位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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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匈奴传下·第八章
      元帝初即位,呼韩邪单于复上书,言民众困乏。汉诏云中、五原郡转谷二万斛以给焉。郅支单于自以道远,又怨汉拥护呼韩邪,遣使上书求侍子。汉遣谷吉送之,郅支杀吉。汉不知吉音问,而匈奴降者言闻瓯脱皆杀之。呼韩邪单于使来,汉辄簿责之甚急。明年,汉遣车骑都尉韩昌、光禄大夫张猛送呼韩邪单于侍子,求问吉等,因赦其罪,勿令自疑。昌、猛见单于民众益盛,塞下禽兽尽,单于足以自卫,不畏郅支。闻其大臣多劝单于北归者,恐北去后难约束,昌、猛即与为盟约曰:“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有窃盗者,相报,行其诛,偿其物;有寇,发兵相助。汉与匈奴敢先背约者,受天不祥。令其世世子孙尽如盟。”昌、猛与单于及大臣俱登匈奴诺水东山,刑白马,单于以径路刀金留犁挠酒,以老上单于所破月氏王头为饮器者共饮血盟。昌、猛还奏事,公卿议者以为:“单于保塞为藩,虽欲北去,犹不能为危害。昌、猛擅以汉国世世子孙与夷狄诅盟,令单于得以恶言上告于天,羞国家,伤威重,不可得行。宜遣使往告祠天,与解盟。昌、猛奉使无状,罪至不道。”上薄其过,有诏昌、猛以赎论,勿解盟。其后呼韩邪竟北归庭,人众稍稍归之,国中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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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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