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汉书 > 卷九十七下:《外戚传下》 >
弟子规

孝元傅昭仪第二章 班固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第二章
      元帝崩,傅昭仪随王归国,称定陶太后。后十年,恭王薨,子代为王。王母曰丁姬。傅太后躬自养视,既壮大,成帝无继嗣。时中山孝王在。元延四年,孝王及定陶王皆入朝。傅太后多以珍宝赂遗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王根,阴为王求汉嗣。昭仪及根皆见上无子,欲豫自结为久长计,更称誉定陶王。上亦自器之,明年,遂征定陶王立为太子,语在《哀纪》。月余,天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后。太子议欲谢,少傅阎崇以为:“《春秋》不以父命废王父命,为人后之礼不得顾私亲,不当谢。”太傅赵玄以为当谢,太子从之。诏问所以谢状,尚书劾奏玄,左迁少府,以光禄勋师丹为太傅。诏傅太后与太子母丁姬自居定陶国邸,下有司议皇太子得与傅太后、丁姬相见不,有司秦议不得相见。顷之,成帝母王太后欲令傅太后、丁姬十日一至太子家,成帝曰:“太子丞正统,当共养陛下,不得复顾私亲。”王太后曰:“太子小,而傅太后抱养之。今至太子家,以乳母恩耳,不足有所妨。”于是令傅太后得至太子家。丁姬以不安养太子,独不得。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