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汉书 > 卷九十七下:《外戚传下》 >
弟子规

孝成许皇后第四章 班固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第四章
      妾夸布服粝粮,加以幼稚愚惑,不明义理,幸得免离茅屋之下,备后宫扫除。蒙过误之宠,居非命所当托,污秽不修,旷职尸官,数逆至法,逾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乃壬寅日大长秋受诏:“椒房仪法,御服舆驾,所发诸官署,及所造作,遗赐外家群臣妾,皆如竟宁以前故事。”妾伏自念,入椒房以来,遗赐外家未尝逾故事,每辄决上,可复问也。今诚时世异制,长短相补,不出汉制而已,纤微之间,未必可同。若竟宁前与黄龙前,岂相放哉?家吏不晓,今一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今言无得发取诸官,殆谓未央官不属妾,不宜独取也。言妾家府亦不当得,妾窃惑焉。幸得赐汤沐邑以自奉养,亦小发取其中,何害于谊而不可哉?又诏书言服御所造,皆如竟宁前,吏诚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为不得不如前。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此二事诚不可行,唯陛下省察。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