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汉书 > 卷九十六下:《西域传下》 >
弟子规

乌孙国第九章 班固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西域传下·第九章
      元康二年,乌孙昆弥因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畔绝匈奴,原聘马、骡各千匹。”诏下公卿议,大鸿胪萧望之以为:“乌孙绝域,变故难保,不可许。”上美乌孙新立大功,又重绝故业,遣使者至乌孙,先迎取聘。昆弥及太子、左右大将、都尉皆遣使,凡三百余人,入汉迎取少主。上乃以乌孙主解忧弟子相夫为公主,置官属侍御百余人,舍上林中,学乌孙言。天子自临平乐观,会匈奴使者、外国君长大角抵,设乐而遣之。使长罗侯光禄大夫惠为副,凡持节者四人,送少主至郭煌。未出塞,闻乌孙昆弥翁归靡死,乌孙贵人共从本约,立岑陬子泥靡代为昆靡,号狂王。惠上书:“愿留少主郭煌,惠驰至乌孙责让不立元贵靡为昆靡,还迎少主。”事下公卿,望之复以为:“乌孙持两端,难约结。前公主在乌孙四十余年,恩爱不亲密,边竟未得安,此已事已验也。令少主以元贵靡不立而还,信无负于夷狄,中国之福也。少主不止,徭役将兴,其原起此。”天子从之,征还少主。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