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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三十四章 臣闻功亡原者赏不限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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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莽传上·第三十四章
      臣闻功亡原者赏不限,德亡首者褒不检。是故成王之于周公也,度百里之限,越九锡之检,开七百里之宇,兼商、奄之民,赐以附庸殷民六族,大路大旂,封父之繁弱,夏后之璜,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白牡之牲,郊望之礼。王曰:“叔父,建尔元子。”子父俱延拜而受之。可谓不检亡原者矣。非特止此,六子皆封。《诗》曰:“亡言不雠,亡德不报。”报当知之,不如非报也。近观行事,高祖之约非刘氏不王,然而番君得王长沙,下诏称忠,定著于令,明有大信不拘于制也。春秋晋悼公用魏绛之策,诸夏服从。郑伯献乐,悼公于是以半赐之。绛深辞让,晋侯曰:“微子,寡人不能济河。夫赏,国之典,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于是有金石之乐,《春秋》善之,取其臣竭忠以辞功,君知臣以遂赏也。今陛下既知公有周公功德,不行成王之褒赏,遂听公之固辞,不顾《春秋》之明义,则民臣何称,万世何述?诚非所以为国也。臣愚以为宜恢公国,令如周公,建立公子,令如伯禽,所赐之品,亦皆如之。诸子之封,皆如六子。即群下较然输忠,黎庶昭然感德。臣诚输忠,民诚感德,则于王事何有?唯陛下深惟祖宗之重,敬畏上天之戒,仪形虞、周之盛,敕尽伯禽之赐,无遴周公之报,令天法有设,后世有祖,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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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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