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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章 五年春二月壬申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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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废帝纪·第十章
      五年春二月壬申,以建宁太守柳和为宁州刺史。四月甲戌,豫州刺史阮佃夫、步兵校尉申伯宗、硃幼谋废立,佃夫、幼下狱死,伯宗伏诛。五月己亥,以左军将军沈景德为交州刺史,骁骑将军全景文为南豫州刺史。丙午,以屯骑校尉孙昙瓘为越州刺史。六月甲戌,诛司徒左长史沈勃、散骑常侍杜幼文、游击将军孙超之、长水校尉杜叔文,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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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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