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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六章 近因戎役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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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帝纪中·第六章
      近因戎役,来涉二州,践境亲民,愈见其瘼;思欲振其所急,恤其所苦。凡租税调役,悉宜以见户为正。州郡县屯田池塞,诸非军国所资,利人守宰者,今一切除之。州郡县吏,皆依尚书定制实户置。台调癸卯梓材,庚子皮毛,可悉停省,别量所出。巴陵均折度支,依旧兵运。原五岁刑已下,凡所质录贼家余口,亦悉原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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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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