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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四十九章 永和二年纳后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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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下·第四十九章
      永和二年纳后,议贺不。王述云:“婚是嘉礼。《春秋传》曰:‘娶者大吉,非常吉。’又《传》曰:‘郑子罕如晋,贺夫人。’邻国犹相贺,况臣下邪!如此,便应贺,但不在三日内耳。今因庙见成礼而贺,亦是一节也。”王彪之议云:“婚礼不乐不贺,《礼》之明文。《传》称子罕如晋贺夫人,既无《经》文,又《传》不云礼也。《礼》,取妇三日不举乐,明三日之后自当乐。至于不贺,无三日之断,恐三日之后故无应贺之礼。”又云:“《礼记》所以言贺取妻者,是因就酒食而有庆语也。愚谓无直相贺之体,而有礼贶共庆会之义,今世所共行。”于时竟不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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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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