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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四十四章 康帝建元元年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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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下·第四十四章
      康帝建元元年,纳皇后褚氏,而《仪注》陛者不设旄头。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依成恭皇后入宫御物,而《仪注》至尊衮冕升殿,旄头不设,求量处。又案,昔迎恭皇后,惟作青龙旗,其余皆即御物。今当临轩遣使,而立五牛旗,旄头罼{罒干}并出即用,故致今阙。”诏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极者,以敬其始,故备其礼也。今云何更阙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后神主入庙,先帝诏后礼宜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犹复设之邪!既不设五牛旗,则旄头罼{罒干}之物易具也。”又诏曰:“旧制既难准,且于今而备,亦非宜。府库之储,惟当以供军国之费耳。法服仪饰粗令举,其余兼副杂器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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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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