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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五章 魏制,籓王不得朝觐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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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礼志下·第五章
      魏制,籓王不得朝觐。魏明帝时,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为常。及泰始中,有司奏:“诸侯之国,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为二番,三岁而周,周则更始。若临时有故,却在明年。明年来朝之后,更满三岁乃复朝,不得违本数。朝礼皆亲执璧,如旧朝之制。不朝之岁,各遣卿奉聘。”奏可。江左王侯不之国,其有受任居外,则同方伯刺史二千石之礼,亦无朝聘之制,故此礼遂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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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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