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宋书 > 卷二十三:《天文志一》 >
弟子规

第五十二章 泰始十年十二月 沈约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天文志一·第五十二章
      泰始十年十二月,有星孛于轸。占曰:“天下兵起。轸又楚分也。”咸宁二年六月,星孛于氐。占曰:“天子失德易政。氐又兗州分。”七月,星孛大角。大角为帝坐。八月,星孛太微,至翼、北斗、三台。占曰:“太微天子廷,大人恶之。”一曰:“有徙王。翼又楚分也。”“北斗主杀罚,三台为三公。”三年,星孛于胃。胃,徐州分。四月,星孛女御。女御为后宫。五月,又孛于东方。七月,星孛紫宫。占曰:“天下易主。”五年三月,星孛于柳。占曰:“外臣陵主。柳又三河分也。大角、太微、紫宫、女御,并为王者。”明年吴亡,是其应也。孛主兵丧,征吴之役,三河、徐、兗之兵悉出,交战于吴、楚之地。吴丞相都督以下,枭戮十数,偏裨行阵之徒,馘斩万计,皆其征也。《春秋》星孛北方,则齐、鲁、晋、郑、陈、宋、莒之君,并受杀乱之祸。星孛东方,则楚灭陈,三家、田氏分篡齐、晋。汉文帝末,星孛西方,后吴、楚七国诛灭。案泰始末至太康初,灾异数见,而晋氏隆盛,吴实灭,天变在吴可知矣。昔汉三年,星孛大角,项籍以亡,汉氏无事,此项氏主命故也。吴、晋之时,天下横分,大角孛而吴亡,是与项氏同事。后学皆以咸宁灾为晋室,非也。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