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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四章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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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文志四·第四章
      永初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占同元年。一曰:“女主当之。”二月辛卯,有星孛于虚危,向河津,扫河鼓。占曰:“为兵丧。”五月,宫车晏驾。明年,遣军救青、司。二月,太后萧氏崩。永初三年二月壬辰,填星犯亢。占曰:“诸侯有失国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为乱。亢,兗州分,又为郑。”其年,索头攻围司、兗,兗州刺史徐琰委守奔败,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没,缘河吏民,多被侵略。永初三年三月壬戌,月犯南斗,占同正月。五月丙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六月辛巳,月犯房。占曰:“将相有忧,豫州有灾。”癸巳,犯岁星于昴。占曰:“赵、魏兵饥。”其年,虏攻略青、兗、司三州。庐陵王义真废,王领豫州也。二月,太后萧氏崩。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等伏诛。永初三年九月癸卯,荧惑经太微犯左执法。己未,犯右执法,占悉同上。十月癸酉,太白犯南斗。占曰:“国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荧惑犯进贤。占曰:“进贤官诛。”明年,师出救青、司。景平二年,徐羡之等废帝徙王。元嘉三年,羡之及傅亮、谢晦悉诛。永初三年十一月戊午,有星孛于室壁。占曰:“为兵丧。”明年,兵救青、司。二月,太后萧氏崩。营室,内宫象也。永初三年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占曰:“国有忧。”十二月戊戌,荧惑犯房。房为明堂,王者恶之。一曰:“将相忧。”景平二年,羡之等废帝,因害之。元嘉三年,羡之等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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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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