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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十八章 晋正德、大豫二舞歌二篇,张华造 沈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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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志二·第十八章
      晋《正德》、《大豫》二舞歌二篇,张华造:

      《正德舞》歌诗:

      曰皇上天,玄鉴惟光。神器周回,五德代章。祚命于晋,世有哲王。弘济区夏,甄陶万方。大明垂曜,旁烛无疆。蚩蚩庶类,风德永康。皇道惟清,礼乐斯经。金石在县,万舞在庭。象容表庆,协律被声。轶《武》超《濩》,取节六英。同进退让,化渐无形。太和宣洽,通于幽冥。

      《大豫舞》歌诗:

      惟天之命,符运有归。赫赫大晋,三后重晖。继明绍世,光抚九围。我皇绍期,遂在璿玑。群生属命,奄有庶邦。慎徽五典,玄教遐通。万方同轨,率土咸雍。爰制《大豫》,宣德舞功。淳化既穆,王道协隆。仁及草木,惠加昆虫。亿兆夷人,说仰皇风。丕显大业,永世弥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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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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