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宋书 > 卷二十二:《乐志四》 >
弟子规

第五章 铎舞歌诗二篇 沈约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乐志四·第五章
      《铎舞》歌诗二篇。《圣人制礼乐篇》:

      昔皇文武邪 弥弥舍善 谁吾时吾 行许帝道 衔来治路万邪 治路万邪 赫赫意黄运道吾 治路万邪善道明邪金邪 善道 明邪金邪帝邪 近帝武武邪邪 圣皇八音 偶邪尊来 圣皇八音 及来义邪同邪 乌及来义邪 善草供国吾 咄等邪乌 近帝邪武邪 近帝武邪武邪 应节合用 武邪尊邪 应节合用 酒期义邪同邪 酒期义邪 善草供国吾 咄等邪乌 近帝邪武邪 近帝武武邪邪 下音足木 上为鼓义邪 应众义邪 乐邪邪延否 已邪乌已礼祥 咄等邪乌 素女有绝其圣乌乌武邪

      《云门篇》、《铎舞歌行》,当魏《太和时》:黄《云门》,唐《咸池》,虞《韶舞》,夏殷《濩》。列代有五,振铎鸣金,近《大武》。清歌发倡,刑为主。声和八音,协律吕。身不虚动,手不徒举。应节合度,周其叙。时奏宫商,杂之以徵羽。下餍众目,上从钟鼓。乐以移风,与德礼相辅,安有失其所。

      右二篇《铎舞歌行》。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