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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五章 毛虫之孽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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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行志中·第五章
      毛虫之孽

      武帝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猛兽,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兽失仪,圣主应天,期异何为!”言兆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宝以为:“兽者阴精,居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焉。

      太康七年十一月丙辰,四角兽见于河间,河间王颙获以献。天戒若曰,角,兵象也,四者,四方之象,当有兵乱起于四方。后河间王遂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怀帝永嘉五年,蝘鼠出延陵。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后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袁琇,馥亦时灭,是其应也。

      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麏见于前,获之。孙盛以为吉祥。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自丧乱以后,风教陵夷,秀孝策试,乏四科之实。麏兴于前,或斯故乎?

      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欢言曰:“麈入东海第”,识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乃入其第。

      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祠庙毕,有兔行庙堂上。天戒若曰,兔,野物也,而集宗庙之堂,不祥莫之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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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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