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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一章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 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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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行志中·第一章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曰:“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人心,虚譁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箝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咳嗽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则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兽星,故为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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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

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李淳风、敬播、令狐德棻、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李安期和李怀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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