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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荆燕吴传·吴王刘濞第九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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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燕吴传·吴王刘濞第九章
      孝景前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于广陵。西涉淮,因并楚兵。发使遗诸侯书曰:“吴王刘濞敬问胶西王、胶东王、菑川王、济南王、赵王、楚王、淮南王、衡山王、庐江山、故长沙王子:幸教!以汉有贼臣错,无功天下,侵夺诸侯之地,使吏劾系讯治,以侵辱之为故,不以诸侯人君礼遇刘氏骨肉,绝先帝功臣,进任奸人,诳乱天下,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逸,不能省察。欲举兵诛之,谨闻教。敝国虽狭,地方三千里;人民虽少,精兵可具五十万。寡人素事南越三十余年,其王诸君皆不辞分其兵以随寡人,又可得三十万。寡人虽不肖,愿以身从诸王。南越直长沙者,因王子定长沙以北,西走蜀、汉中。告越、楚王、淮南三王,与寡人西面;齐诸王与赵王定河间、河内,或入临晋关,或与寡人会雒阳;燕王、赵王故与胡王有约,燕王北定代、云中,转胡众入萧关,走长安,匡正天下,以安高庙。愿王勉之。楚元王子、淮南三王或不沐洗十余年,怨入骨髓,欲壹有所出久矣,寡人未得诸王之意,未敢听。今诸王苟能存亡继绝,振弱伐暴,以安刘氏,社稷所愿也。吴国虽贫,寡人节衣食用,积金钱,修兵革,聚粮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凡皆为此,愿诸王勉之。能斩捕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封万户;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户;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户;二千石,千斤,封千户:皆为列侯。其以军若城邑降者,卒万人,邑万户,如得大将;人户五千,如得列将;人户三千,如得裨将;人户千,如得二千石;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它封赐皆倍军法。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愿诸王明以令士大夫,不敢欺也。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吴,诸王日夜用之不能尽。有当赐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遗之。敬以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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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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