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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何武王嘉师丹传·王嘉第十二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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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武王嘉师丹传·王嘉第十二章
      初,廷尉梁相与丞相长史、御史中丞及五二千石杂治东平王云狱,时冬月未尽二旬,而相心疑云冤,狱有饰辞,奏欲传之长安,更下公卿复治。尚书令鞫谭、仆射宗伯凤以为可许。天子以相等皆见上体不平,外内顾望,操持两心,幸云逾冬,无讨贼疾恶主雠之意,制诏免相等皆为庶人。后数月大赦,嘉奏封事荐相等明习治狱,“相计谋深沉,谭颇知雅文,凤经明行修,圣王有计功除过,臣窃为朝廷惜此三人。”书奏,上不能平。后二十余日,嘉封还益董贤户事,上乃发怒,召嘉诣尚书,责问以:“相等前坐在位不尽忠诚,外附诸侯,操持两心,背人臣之义,今所称相等材美,足以相计除罪。君以道德,位在三公,以总方略一统万类分明善恶为职,知相等罪恶陈列,著闻天下,时辄以自劾,今又称誉相等,云为朝廷惜之。大臣举错,恣心自在,迷国罔上,近由君始,将谓远者何!对状。”嘉免冠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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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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