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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何武王嘉师丹传·何武第六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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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武王嘉师丹传·何武第六章
      武为刺史,二千石有罪,应时举奏,其余贤与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国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学宫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然后入传舍,出记问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已乃见二千石,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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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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