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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淮南厉王刘长第二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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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淮南厉王刘长第二章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子。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命从者刑之。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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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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