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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霍光金日磾传·霍光第二十八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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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光金日磾传·霍光第二十八章
      会李竟坐与诸侯王交通,辞语及霍氏,有诏云、山不宜宿卫,免,就第。光诸女遇太后无礼,冯子都数犯法,上并以为让,山、禹等甚恐,显梦第中井水溢流庭下,灶居树上,又梦大将军谓显曰:“知捕儿不?亟下捕之。”第中鼠暴多,与人相触,以尾画地。鸮数鸣殿前树上。第门自坏。云尚冠里宅中门亦坏。巷端人共见有人居云屋上,彻瓦投地,就视,亡有,大怪之。禹梦车骑声正讠雚来捕禹,举家忧愁。山曰:“丞相擅减宗庙羔、菟、蛙,可以此罪也。”谋令太后为博平君置酒,召丞相、平恩侯以下,使范明友、邓广汉承太后制引斩之,因废天子而立禹。约定未发,云拜为玄菟太守,太中大夫任宣为代郡太守。山又坐写秘书,显为上书献城西第,八马千匹,以赎山罪。书报闻,会事发觉,云、山、明友自杀,显、禹、广汉等捕得。禹要斩,显及诸女昆弟皆弃市。唯独霍后废处昭台宫,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数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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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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