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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霍光金日磾传·霍光第十七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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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光金日磾传·霍光第十七章
      光坐庭中,会丞相以下议定所立。广陵王已前不用,及燕刺王反诛,其子不在议中。近亲唯有卫太子孙号皇曾孙在民间,咸称述焉。光遂复与丞相敞等上奏曰:“《礼》曰:‘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亡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武帝时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躬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庙,子万姓。臣昧死以闻。”皇太后诏曰:“可。”光遣宗正刘德至曾孙家尚冠里,洗沐赐御衣,太仆以軨猎车迎曾孙就斋宗正府,入未央宫见皇太后,封为阳武侯。已而光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庙,是为孝宣皇帝。明年,下诏曰:“夫褒有德,赏元功,古今通谊也。大司马、大将军光宿卫忠正,宣德明恩,守节乘谊,以安宗庙。其以河北、东武阳益封光万七千户。”与故所食凡二万户。赏赐前后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匹,奴婢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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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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