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统文化 > 二十四史 > 汉书 > 卷八十五:《谷永杜邺传》 >
弟子规

谷永杜邺传·杜邺第五章 班固 著

  • 原文版
  • 注音版
  • 译文版
  • 评析
  • 朗诵版
  • 字帖版
  • 谷永杜邺传·杜邺第五章
      昔曾子问从令之义,孔子曰:“是何言与!”善闵子骞守礼不苟,从亲所行,无非理者,故无可间也。前大司马新都侯莽退伏弟家,以诏策决,复遣就国。高昌侯宏去蕃自绝,犹受封土。制书侍中、驸马都尉迁不忠巧佞,免归故郡,间未旬月,则有诏还,大臣奏正其罚,卒不得遣,而反兼官奉使,显宠过故。及阳信侯业,皆缘私君国,非功义所止。诸外家昆弟无贤不肖,并侍帷幄,布在列位,或典兵卫,或将军屯,宠意并于一家,积贵之势,世所稀见所稀闻也。至乃并置大司马、将军之官。皇甫虽盛,三桓虽隆,鲁为作三军,无以甚此。当拜之日,暗然日食。不在前后,临事而发者,明陛下谦逊无专,承指非一,所言辄听,所欲辄随,有罪恶者不坐辜罚,无功能者毕受官爵,流渐积猥,正尤在是,欲令昭昭以觉圣朝。昔诗人所刺,《春秋》所讥,指象如此,殆不在它。由后视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镜见,则以为可,计之过者。疏贱独偏见,疑内亦有此类。天变不空,保右世主如此之至,奈何不应!



展开剩余的(50%)
部分展示

图片版

评论列表 欢迎留言/纠错共有 0

暂无评论
注音版
文档下载
纠错评论

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四库全书

诸子百家

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