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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谷永杜邺传·谷永第三章 班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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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永杜邺传·谷永第三章
      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绎,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圣问。臣材朽学浅,不通政事。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船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二者同日俱发,以丁宁陛下,厥咎不远,宜厚求诸身。意岂陛下志在闺门,未恤政事,不慎举错,娄失中与?内宠大盛,女不遵道,嫉妨专上,妨继嗣与?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失夫妇之纪,妻妾得意,谒行于内,势行于外,至覆倾国家,或乱阴阳。昔褒姒用国,宗周以丧;阎妻骄扇,日以不臧。此其效也。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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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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