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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

第八章 阜陵质王刘延 范晔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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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武十王列传·第八章
      阜陵质王延,建武十五年封淮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二十八年就国。三十年,以汝南之长平、西华、新阳、扶乐四县益淮阳国。

      延性骄奢而遇下严烈。永平中,有上书告延与姬兄谢弇及姊馆陶主婿驸马都尉韩光招奸猾,作图谶,祠祭祝诅。事下案验,光、弇被杀,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有司奏请诛延,显宗以延罪薄于楚王英,故特加恩,徙为阜陵王,食二县。

      延既徙封,数怀怨望。建初中,复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肃宗下诏曰:“王前犯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先帝不忍亲亲之恩,枉屈大法,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谋内溃,自子鲂发,诚非本朝之所乐闻。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获斯辜者,侯自取焉。於戏诫哉!”赦鲂等罪勿验,使谒者一人监护延国,不得与吏人通。

      章和元年,行幸九江,赐延书与车驾会寿春。帝见延及妻子,愍然伤之,乃下诏曰:“昔周之爵封千有八百,而姬姓居半者,所以桢干王室也。朕南巡,望淮、海,意在阜陵,遂与侯相见,侯志意衰落,形体非故,瞻省怀感,以喜以悲。今复侯为阜陵王,增封四县,并前为五县。”以阜陵下湿,徙都寿春,加赐钱千万,布万匹,安车一乘,夫人诸子赏赐各有差。明年入朝。

      立五十一年薨,子殇王冲嗣,永元二年,下诏尽削除前班下延事。

      冲立二年薨,无嗣,和帝复封冲兄鲂,是为顷王。永元八年,封鲂弟十二人为乡、亭侯。

      鲂立三十年薨,子怀王恢嗣。延光三年,封恢兄弟五人为乡、亭侯。

      恢立十年薨,子节王代嗣。阳嘉二年,封代兄便亲为勃B27A亭侯。

      代立十四年薨,无子,国绝。

      建和元年,桓帝立勃逎亭侯便亲为恢嗣,是为恭王。立十三年薨,子孝王统嗣。立八年薨,子王赦立;建安中薨,无子,国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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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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